小时候的我,胆子很小,总怕受伤害。有个小朋友从学前班一直欺负我到三年级,有一次把我的眼睛打肿了,别的同学都嘲笑我,我急了拿起文具盒一直在他脑袋上把铁文具盒砸扁了才罢手。 后来长大了,被我打的这小子却是跟我玩的最要好的。
02年辍学后他说去北京混,临走的时候我们还在一起喝酒,他说等我风光回来,咱也抽雪茄喝红酒拉卡OK走一走。当时一冲动还真差点去,最后我爸怕我跑,把我用绳子绑了一晚上。 他这一去就毫无音讯,家里联系不上就报了警。05年我们这有个湖里有俱尸体,派出所打来电话让去认领,他妈妈当时都哭晕了,后来我骑摩托车载他爸爸去看了,尸体溃烂的厉害,他爸说走的时候就这身衣服,就是个头对不上。他妈妈坚持认为儿子还活着。
当时回到家我还跟朋友立了个木头庄子偷偷给他烧纸。 现在他是死是活都还不知道,感觉挺想他的。出来混,迟早要还的。这句话在这一行百试不爽,绝对的经典。所以趁早收手,干点正事,因为哥哥就是最好的现身说法实列。小时候是混混,瘦不拉几的,一脸胸像,特别调皮!读大学的时候,吃吃喝喝,变得很胖,看起来很憨厚,现在在移动公司做高管,很勤快。所以读书时候是混混,长法未必还是那样。你们一看就是没读书,要混的好首先你要有福同享,有难自己当。冲锋在前,撤退在后。这样你就很快能得到上面的赏识和手下的爱戴,然后求的一门好亲事,接机上位。做事可以心狠手辣,但不能不讲仁义道德。不要怕花钱,对人才要礼贤下士,必要的时候自己亲自去请。还有要多读书,不要和国家对抗,因为你是斗不过的。找个机会把自己洗白。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,让会的人来你在给他想要的东西。
相关阅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