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决定不等警察开口就先发制人。我说:“警官先生,这下你当场逮到我了,我有罪。我没有托辞,没有借口了。上星期有位警察警告过我,若是再带小狗出来而不替它戴口罩就要罚我。”
“好说,好说,”警察回答说,“我知道在没有人的时候,谁都忍不住要带这么一条小狗出来玩玩。”
“确实是忍不住,”我说,“但这是违法的。”
“像这样的小狗大概不会咬伤别人吧。”警察反而为我开脱。
“不,它可能会咬死松鼠。”我说。
“你大概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,”他告诉我,“我们这么办吧,你只要让它跑过小山,到我看不到的地方——事情就算了。”
我感慨地想,那位警察也是一个人,他要的是一种重要人物的感觉。
我处理这种事的方法是,不和他发生正面交锋,承认他绝对没错,自己绝对错了,并爽快地、坦白地、热忱地承认这点。因为站在他那边说话,他反而为对方说话,整个事情就在和谐的气氛下结束了。
所以,如果我们知道免不了会遭受责备,何不抢先一步,自己先认罪呢?听自己谴责自己比挨人家的批评好受得多。
你要是知道有某人准备责备你,就自己先把对方要责备你的话说出来,那他就拿你没有办法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十之八九他会以宽大、谅解的态度对待你,忽视你的错误——正如那位警察所做的那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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